狡兔死,狐狗烹.在宋朝很奇怪的是,宁养狡兔,不养狐狗.可见,赵构不配做猎人,这个猎人活在身旁“狐狗”的阴影与恐惧下。
秦桧不是什么替罪羊和打手,而是金国强行在南宋安排的利益代理人。这是史料所记明明白白之事。赵构极度惶恐金国放归钦宗,因而畏惧金人,自然也畏惧金国的利益代表秦桧。“挟虏势以要君”,这是朱熹对秦桧的评价,也是事实。
秦桧在南宋朝廷的威势之强,已经到了凌驾朝廷,凌驾帝王的地步。他不只是高宗赵构的一个棋子,一个工具。相反,他和赵构之间是互相牵制的关系、互相威慑的关系。下面这些材料明明白白说明了秦桧的权势所到达的程度:
《宋宰辅编年录》: “法寺禁系公事,并不遵用法律,唯视秦桧一时之私意,死则死之,生则生之。笞、杖、徒、流, 一切希望(秦桧)风旨。故桧权益重,势益盛,天下之人益畏而忌之。 ”
“知有秦桧,而不知有朝廷。生杀废置,惟己所欲。”
在岳飞之死中,高宗赵构固然有逃不掉的责任,秦桧也绝对不是从犯、工具、替罪羊,而是主要推动者和执行者。
而且除了岳飞之外,秦桧也对其他人下手。南宋抗金将领韩世忠、张浚、邵隆、李显忠、牛皋等,要么被罢官驱逐,要么就被秦桧以食物下毒杀害。绍兴二十五年,秦桧老病交集,自知死之将至,下令逮捕政敌赵汾下狱,严刑拷打,逼令他承认和被罢官的张浚、已在海南编管的胡铨,新州安置的胡寅等五十三人谋反,凡是跟秦桧作过对的人,都罗织其中,制造出一起遍布全国的谋反大案。最后因为秦桧的死才算罢休。在迫害异己的同时,秦桧的儿子、孙子,都被秦桧指令点为状元,打算世代把持朝政。同时派遣党羽深入杭州市井,“闻言其奸恶者,即捕送大理狱杀之;上书言朝政者,例贬万里外。”。
秦桧作为南宋内部与金勾结的叛卖者、破坏者,是有材料能证明的。不要以为古人就那么蠢,分不清好歹。所谓只是“替罪羊”,"打手",倒更像是现在某些文人,不读书又喜欢发挥想象、表现自己的意淫产物。
而当时高宗对绍兴抗战中的将领们既要倚靠、又要提防的情绪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绍兴十一年召张俊入见时,借古喻今地说:“曾读郭子仪否?子仪时方多虞,虽总重兵处外,而心尊朝廷。或有诏至,即日就道,无纤介怏望……若恃兵权之重,而轻视朝廷,有命不即禀,非特子孙不享福,亦有不测之祸,卿宜介之。”说得够直白了吧。所以说,高宗和秦桧应该是互相利用制造了这起冤案,在杀岳飞这件事上,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