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小悦悦案司机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0

小悦悦案司机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小悦悦案司机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去年发生的广东佛山女童「小悦悦」遭两车连续撞、碾,18路人未出手相
助的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5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对事故肇事司
机胡军提起公诉,胡军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还原:司机两次碾轧小悦悦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13日17时许,被告人胡军驾驶微型面
包车前往南海区黄岐广佛五金城收取货款,在天降大雨、五金城内光线较暗的情
况下,未开启前照明灯行驶,由于边行驶边寻找店铺,注意力分散,未注意到正
在五金城通道内行走的被害女童王悦,车辆右前方将王悦撞倒,右前轮从王悦上
半身碾轧过。

  胡军感觉异常并刹停车,观看右后视镜,未发现碰撞物,以为碾轧到了路边
的货物,但未下车查看,继续向前开,因此车右后轮从王悦胯部碾轧过。胡军驾
车驶离现场继续前往店铺收取货款。王悦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1年10月
21日死亡。2011年10月16日,胡军在网上看到案发监控录像,确认自
己撞人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被告人属于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军的行为,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并认为被告人胡军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

  胡军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意见,但认为,案发地段属于
道路,胡军的行为应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新华社电去年发生的广东佛山女童「小悦悦」遭两车连续撞、碾,18路
人未出手相助的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5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对
事故肇事司机胡军提起公诉,胡军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还原:司机两次碾轧小悦悦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13日17时许,被告人胡军驾驶粤YJ
A108微型面包车前往南海区黄岐广佛五金城收取货款,在天降大雨、五金城
内光线较暗的情况下,未开启前照明灯行驶,由于边行驶边寻找店铺,注意力分
散,未注意到正在五金城通道内行走的被害女童王悦,车辆右前方将王悦撞倒,
右前轮从王悦上半身碾轧过。

  胡军感觉异常并刹停车,观看右后视镜,未发现碰撞物,以为碾轧到了路边
的货物,但未下车查看,继续向前开,因此车右后轮从王悦胯部碾轧过。胡军驾
车驶离现场继续前往店铺收取货款。王悦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1年10月
21日死亡。2011年10月16日,胡军在网上看到案发监控录像,确认自
己撞人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被告人属于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军的行为,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并认为被告人胡军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

  胡军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意见,但认为,案发地段属于
道路,胡军的行为应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将择日宣判。

  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可判7年。

  ————————————————————————————————————

  个人评论:胡军在网上看到案发监控录像,确认自己撞人后主动到公安机关
投案。

  看到这句我怒了,真的怒了,难道撞了人,反复碾压过后不知道自己撞了人
么?

  凡是懂点法律常识的人看了视频之后都应当知道本案纯属故意杀人,肇事者
依法应当被处死刑并应当立即执行。自首、赔偿、被害人一方谅解都不应当影响
本案的判决。首先,司机再次故意碾压意图非常明显;其次,小孩的命和司机的
命应当是平等的;第三,投案是因为有监控跑不掉,更因为迫于形势;第四,如
果有赔偿和谅解书也是因为司机不想死,并非真心赎罪!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baba1 金币 +3 发帖鼓励 2012-5-26 23:39

TOP

0
首先,司机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正常人的感知,二,大雨天黒\顾朌店面,车速绝对较慢,撞击碾压,不可能不知。而是放任事态的发展。第一次碾压属过失不为过,第二次应为故意,虽说主观上沒有杀人的可能,但事实形成了故意杀人的必然。违反司机守则在先,漠视法则:安全:生命。后果特别严重,并有逃遁之嫌。
孩子,不是你的错,是说你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你的责任。让你跑到汽车走的路上去,你是四岁的孩子,哪里分得清楚人走的路和汽车走的路是不一样的,你的监护人害了别人也害了你。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3-1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