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网上有些非常怪异的计算方式,比如志愿军某部作战了四次,那么计算总伤亡比率就用四次伤亡比率相加/编制数,最终得出伤亡甚至超出100%的结论,进而推算暗示志愿军总体伤亡也得是这个数?
编制的伤亡率和部队伤亡率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统计对象,一个只叠加分子,而另一个则是全局统计.
比如说,美军,依旧是上面蓝字那个文献里的:
第九步兵团B连在11 月25 日上午10 点钟于219 高地山脚下和一股优势敌军开始交战
时有126 人。25 小时后当撤退令下来时, 它仍然坚守着阵地并且持续战斗中, 但是只剩下
34 人还能行动, 其中还有不少人身负轻伤, 都是手榴弹破片引起的。这不是特别的例子,
而是第二步兵师各步兵连典型的作为。
那么以这个B连作为研究对象,一次战斗伤亡(126-34)/126,其中34是"还能行动,其中还有不少轻伤",我去掉轻伤不算,只算"不能行动的",得出伤亡率 =73%
那么假定这个连作战四次(对比网上那帖子的算法,假定作战强度相当),73% * 4=292.3% ...
也就是说如果以这个编制伤亡率去比对整体的战场伤亡率,美军得再从本土召两倍的人来填这个坑.
实际上这种看似有理的计算至少犯了以下几个错误:
1.编制伤亡率代替整体统计
2.统计不带有全局性,即使原文中有这不是特别的例子,但也犯着以偏概全的错误.
以某个数据说:
某次战斗,参战A人,伤亡率,伤B%,阵亡C%,如果出现B%+C%=100%,那通常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即B和C只是各自在伤亡数所占比率,而作用统计的b+c就不可能等于A.或者,只有极端情况才会出现,即全军覆没...
[ 本帖最后由 ssTory 于 2010-9-14 16:5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