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最早实现资本贸易和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全球自由主义的国家之一, 可是在八十年间竟然出现两次影响全球的经济危机, 在吸取第一次危机和近时期的泡沫网络的教训之后, 能够及时发现过高炒作房地产和次级贷款的危险, 在萌芽初段就加以监督指导和有效治理, 这次金融危机可能就不会出现.是的, 连问题都发现不了, 何谈解决? 在痛定思痛之后, 美国政府投入大笔资金救市, 在一片呼救声中重新整顿经济市场.我们所说的政府监督监管和规范有序的经济市场, 并不是计划经济, 这是很显然的, 不加规范的自由经济是不可取的, 就像美国的金融危机, 到头来依然要由政府解决, 政府解决就要有思想有措施, 但这依然不是计划经济. 一再强调强大的政府职能是有义的, 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谁都不能否认, 至于说"权利之手"那只不过是我提到过的需要治理的不法经济之中的一个腐败现象, 谁又能说这个腐败现象不是实质性内容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