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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上尔朝欠 于 2015-6-21 03:24 发表 
买拐孩子的夫妻一律一审判死刑,拐卖的一律一审判无期
我见过一个朴实的农民,为了拯救一个被拐卖到本地的孩子,把孩子买下来(他家在非常偏僻的农村,离最近的警察局也有好几公里路),第二天才去报警,免得不知道人贩子带着孩子跑到不知哪里去了。
请问这样也要枪毙吗?
这种事情应该从源头治理,国家扶持各种治疗不孕不育的科技,降低医疗成本(这成本我还真了解过,人工授精2-4万一次,这个价钱可以吓退很多没钱的农村人,买一个孩子都没那么贵),让每对夫妻都有自己的孩子,那样就会大幅度压缩买方市场,杜绝没有孩子的夫妻动这个念头,买来的孩子怎么有自己的亲骨肉那么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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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angmj 于 2015-6-21 15:3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