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宝马与本田斗气 马路上追逐将一对母女撞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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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龙
时间:
2011-9-15 10:54
标题:
宝马与本田斗气 马路上追逐将一对母女撞飞(图)
因为交通纠纷,女子蒋某驾驶宝马轿车在主干道上追逐一辆本田CRV,强行并线时别翻了对方车辆。两车相撞后失控冲进非机动车道,撞飞了骑车途经该路段的一对母女。
开车较劲殃及骑车人
据检方介绍,今年5月15日下午2点50分,女子蒋某驾驶着宝马轿车与妹妹一同外出,准备给自己的轿车重新喷漆。为了方便,她没有悬挂车牌。
当蒋某在门头沟区主干道新桥大街由北向南行驶时,感觉被一辆同向行驶的本田CRV剐蹭。据蒋某回忆,她在下车查看后,发现自己轿车的尾部有被剐蹭的痕迹,当即与本田CRV女司机王某理论此事。当时,王某觉得并未发生剐蹭,双方因此发生争吵。
蒋某说:“当时我们停在路上吵了一分钟,我在准备报警时,发现本田车突然加油离开了现场。”见状,蒋某非常生气,驾车高速从本田CRV左侧车道猛追,在追出50米左右要超过本田CRV时,蒋某突然向右猛打方向盘并线,致使两车相撞并冲出隔离带,将骑车途经此地的一对母女撞飞,并撞损路边停放的两辆轿车,本田CRV当场侧翻。“当时我想把她的车别停,没想撞她,更没有想伤害其他人”。
受伤孩子留心理阴影
昨天,记者在检方提供的监控录像中看到,事发时,蒋某驾驶的白色宝马轿车在撞到本田CRV后,本田CRV将隔离护栏挤倒,前轮随即腾空而起,在下落时由于失去平衡发生了侧翻。当时,王女士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后座上带着女儿,母女俩被失控的车辆撞飞。随后,蒋某迅速下车查看受伤母女二人的伤情,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向警方报案。本田CRV上的4人并无大碍。
“我当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睁开眼就在医院了。”受伤的王女士说。据了解,事发后,王女士母女俩被送到医院治疗,但因伤势严重,母女俩随后被分别转至解放军301医院和儿童医院。因及时接受治疗,母女俩没有生命危险。
据检察官介绍,王女士与丈夫一同从山东来京打工,当日下午,她骑着自行车准备带女儿去附近菜市场买菜。受伤的王女士今年30岁左右,其女儿仅1岁半。当时,王女士的腿部肿了一圈,其女儿的头部也被撞破。经鉴定,王女士右肋骨骨折,其女儿额骨骨折,均为轻伤。
王女士说,医疗费已经花了八九万。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但孩子仍然有一些心理阴影,在路上听到汽车鸣笛便往其怀里钻。
肇事司机已取保候审
检察官说,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曾准备对蒋某所说的与本田CRV发生剐蹭一事进行调查,但因本田车四周均已损坏,导致无法查证。
目前,蒋某已赔偿本田CRV司机王某15万元,对方表示原谅蒋某。此外,蒋某也对另两辆受损轿车的修复费,及路上护栏的费用进行了赔偿;对王女士母女俩的赔偿,现在双方仍在协商中。
门头沟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蒋某为别停对方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高速追赶中强行并线,致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轻伤及较大经济损失的行为,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因案件社会危害性尚未达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要求的程度,故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目前,女子蒋某已被取保候审。据介绍,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本市首例因追逐竞驶入罪的案件。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表示,对追逐竞驶的标准目前还没有确定的司法解释,目前通常将追逐竞驶定义为行为人以寻求刺激、赌博竞技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反复并线,违法超车。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我们平常说的“飙车”。
检方认为构成追逐竞驶情形的危险驾驶罪,首先要存在追逐竞驶的行为;其次在这一过程中,采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方法;第三符合情节恶劣,如超过规定路段时速50%以上,或因追逐竞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较大人员财产损失等;第四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动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种放任或直接故意,其不希望发生这样的后果,仅仅出于因私人纠纷不忿的目的而驾车追逐另一方,继而通过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方法别挤对方车辆,造成对方车辆侧翻继而引发交通事故,符合追逐竞驶情形的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原意。
1、宝马超车
2、突然并道别挤本田CRV
3、两车失控撞毁隔离带,冲进非机动车道,撞飞骑车母女。
4、本田CRV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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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庆幸啊,这两位开的都是车,要事开飞机的话,说不定还回去再撞五角大楼一次,何必呢?俗话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两位应该好好学学,斗气不开车,开车不斗气了。
这对骑车母女没招谁没惹谁突然遭此横祸,良心何安?
作者:
byfeier
时间:
2011-9-15 12:13
还好没撞死人,只是轻伤而已~现在这年头买宝马奔驰的都是暴发户,素质差的要命,我就见过个蛮不讲理的~!愤慨万分!
[
本帖最后由 byfeier 于 2011-9-15 12:14 编辑
]
作者:
zhugeliang24
时间:
2011-9-15 15:36
真正的马路杀手啊,难道宝马车主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解决方法是报警+记车牌的吗?一定要把人家的车给撞了才开心?真是无法无天啊。
作者:
阿明
时间:
2011-9-15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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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干什么的
时间:
2011-9-16 07:45
现在的社会,怪异现象会越来越多的,见多不怪吧,开车火气大啊。
作者:
shaigui
时间:
2011-9-19 16:16
这样的车主我看还是枪毙为好,太可恨了,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作者:
zkjw
时间:
2011-9-19 16:17
真是非常无语哈 有钱人真是牛哈 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
作者:
大肚狼
时间:
2011-9-20 08:00
都说泱泱大国礼仪之邦,中央也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口号,可你看看现在的社会为富不仁普遍存在,这应该拿出当年打土豪分田地的做法,好好整治一下了。
作者:
freedazhu
时间:
2011-9-20 11:46
看了介绍了,2个都不是好鸟,也都是没脑子的,给擦了,那家伙逃走,把他车牌记下来就可以了,然后报警交警方跟进,自己开车去追什么,还去撞,真脑子进水了
作者:
zhangzhao111
时间:
2011-9-20 11:54
还好只是受伤,要是再开快点,两个车主都送去坐牢。
作者:
coldshineqd
时间:
2011-9-20 13:20
真是悲剧,现在各种飙车现象层出不穷,是该好好管管了。
作者:
abpluto
时间:
2011-9-24 17:58
哎!这就是改革开放的好处呀!!!!好的一样没学来,坏的全学到了呀
作者:
蹦恰恰
时间:
2011-9-29 17:35
谴责碰了就逃跑的司机,看来还是宝马性能好啊,本田居然四脚朝天了。
作者:
stellaC
时间:
2011-9-29 17:39
人性越来越凉薄了 工业时代开启之后的世界啊
作者:
mdg123a
时间:
2011-9-30 12:16
暴发户的典型心态,都是以钱欺人的
作者:
当当上网了
时间:
2011-9-30 23:05
只能说脑子有问题,还强行并线,这个宝马女啊。
作者:
jsjh001
时间:
2011-10-1 09:49
怎么不把开宝马的那女的撞死乃。·~我就纠结了
作者:
xhbxnb
时间:
2011-10-1 10:13
现在的小女子都疯的不得了,不知是那个大款挣来的钱给她们花,买宝马车,狂妄的不得了,
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应该严惩她们,杀杀她们的骄娇二气!
作者:
+俊
时间:
2011-10-1 12:59
小车重心低,大车中心高,被小车一顶就翻车了 很正常
作者:
猪猪侠
时间:
2011-10-12 16:08
真是让人莫名其妙的,2个女司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欠操的!
作者:
poi12345699
时间:
2011-10-12 18:02
现在的社会让人伤心,没有人管了吗,不公平的
作者:
dreamabouttang
时间:
2011-10-12 19:31
没撞死人 算这俩畜生命好 要不然她们这辈子都会被诅咒不得好死的!
作者:
kidadai
时间:
2011-10-13 19:55
开车半年了,别的没学会,学会骂人了。开车上路没有不生气的。说浅了素质问题,说深了,警察吃屎的,逮着弄死违章的,谁还敢?现在酒后驾车的不久老实多了。
作者:
jiangxin20
时间:
2011-10-13 20:42
无耻的人是这个无耻的环境赵成的
作者:
xiaofangyoug
时间:
2011-10-15 14:34
不管说什么。开车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慢慢来。
作者:
dhlinsan
时间:
2011-10-15 14:39
杯具呀, 有钱人真是牛哈 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
作者:
ymdheeq123
时间:
2011-10-15 14:44
可怜的一对母女,飞来横祸成了别人的牺牲品!开车就好好开,以为挂碰就报警,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的,还连累别人!
作者:
liyin6798
时间:
2011-10-15 14:47
倒霉了吧,叫你赌气啊。开车最需要冷静了。一次在高速上被一别克堵住了,一直压速度,我那个气啊。
到最后我只好下服务区才躲开,中间真想撞他,还是老婆劝住了。
作者:
qcmao
时间:
2011-10-15 15:58
感觉现在的现象真是无法理解。
这两个车主,不敢说是为富不仁吧。但绝对不是什么素质高的人。图一时报复心里,就不顾后果,有损公共安全!
忽然想念过去的时候,人很纯,虽然穷点,但是团结,人心向善。
现在一大部分人富了,胆子也肥了。
不知道这样下去,如何了得!
作者:
274729707
时间:
2011-10-15 16:05
没办法,谁让咱不开宝马呢,哎,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了!!
作者:
berara
时间:
2011-10-15 23:06
真是和谐社会,有钱有势的人是人命如同草芥。欺实马,李刚,这些事故在某些人的眼里真的只是失败者,他们会认为,如果是自己,一定不会有事的
作者:
zhang310110@
时间:
2011-10-16 12:06
真的是印证了那就老话来着,叫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阿!可怜的母女成了别人斗争的牺牲品阿!看来以后还是离马路远点!
作者:
omhtko3
时间:
2011-10-16 12:19
这种事发生很多次了,都是一些觉得自己开车技术了不起的人才能干出这些事来
作者:
zhangyong1973
时间:
2011-10-16 13:28
像这样的司机,一定要严惩才可以,路上那么多的行人,简直就是犯罪,建议一定要有死刑。
作者:
扁担勾
时间:
2011-10-16 13:35
这篇报道前后矛盾之处:1.母女因伤势严重被转院2.转院后结果为轻伤3.轻伤治疗花了八九万!猫腻有没有?有没有?!
作者:
肥鹌鹑
时间:
2011-10-16 13:39
麻木了都已经 这年头是信息太发达 还是人们的本质不同了
作者:
社会渣滓
时间:
2011-10-18 01:04
走在路上都可能飞来横祸 哎 这日子该怎么过下去
作者:
小小铁蛋
时间:
2011-10-18 09:13
都 是钱闹的,有钱都这样吗,这个社会怪事多了,见怪不怪吧
作者:
激情迸发
时间:
2011-10-18 09:51
狗日的小日本把这么坏的车卖到中国来,强烈建议不要买日本车,要是买日本车的撞死了就不要瞎鸡巴叫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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