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你可以比较下马戛尔尼,阿美士德使团的要求与南京条约有多少区别,这本来就是个延续,战争在其间帮了下忙,它才是一种变通手段。同时还可以看到中法,中美,中比等条约在不借助战争的情况下的达成。这和“战争才是人类关系的主流或者趋势”差的是不是有点远。
黄金白银只赔款么?这和战争目的并无关系。如果这个也算,那么军火商的利润倒也可以计入。
八国联军距离更远,是慈溪老佛爷向万国宣战,自动的将中国置于双方而不是多方间,这个例子并不合适。并且推翻一个理论仅需一个反证就可以,对于“战争是最直接有效的”这一论点你如何补救呢?
即是到清政府等级依然有我举的例子不是?你的模型太简单,满足条件的情况很少,而不合的情况要多得多,这就是问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