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些南苏丹的历史知识:
南苏丹共和国(英语:Republic of South Sudan、阿拉伯语:جنوب السودان),首都朱巴,是非洲一个内陆国家,东面是埃塞俄比亚,南面是刚果民主共和国、肯尼亚和乌干达,西面是中非共和国,北面是苏丹。
南苏丹原是英埃共管苏丹的一部分,1956年独立后成为苏丹共和国的一部分,属苏丹南部10省。第一次苏丹内战后,南苏丹于1972年至1983年得到自治。第二次苏丹内战随即于1983年爆发,自至2005年签署《全面和平协定》,并成立南苏丹自治政府。2011年,南苏丹独立公投通过,南苏丹共和国遂2011年7月9日0时宣告独立,约有30个国家的元首参加南苏丹共和国的独立庆典仪式,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参加了成立仪式,南苏丹是目前世界上最新成立的国家。
历史2005年1月9日,南、北苏丹签订和平协议,结束第二次苏丹内战,南苏丹获得自治,并于2011年1月9日举行了决定是否独立的公民投票。1月30日公布的初步计票结果显示,98.83%参加公投的人支持独立。[1]2011年1月31日,苏丹副总统表示承认公投结果。2011年1月23日,独立后政权执行委员会的一名成员称,“出于熟悉程度和便利”,独立后的国名定为南苏丹共和国。其他曾考虑使用的国名包括古代犹太人圣经上记载的“古实”(Cush)、尼罗河共和国(Nile Republic)、新苏丹(New Sudan)。[2]
南苏丹第一位总统萨尔瓦·基尔·马亚尔迪特19世纪20年代埃及开始统治苏丹北部并扩展至南部,在此之前南苏丹的历史几乎没有任何记载,相关资料几乎全凭口头历史。根据这些记录,公元10世纪前尼罗人迁入,成为这里最早的居民。
19世纪末英国占领南苏丹,1899年英国和埃及共同统治苏丹。由于种族、宗教、文化等差异,英国原本希望统合南苏丹和乌干达,但是1947年的朱巴会议决定统合南、北苏丹。
1955年南、北苏丹冲突,第一次苏丹内战爆发。1972年在亚的斯亚贝巴签署的《亚的斯亚贝巴协定》给予南部有限度的自治权,内战一时终结。1983年苏丹总统尼梅瑞(Jaafar Nimeiry)宣布在全国实施伊斯兰律法(Sharia),引起南部的不满,南部反抗军“苏丹人民解放军”(SPLA)开始对抗政府,第二次苏丹内战爆发。2005年南北双方签署《全面和平协定》(Comprehensive Peace Agreement),结束长达21年的内战。协定赋予南部自治权,北部实施的伊斯兰律法在南部不适用。2011年举行南苏丹独立公民投票。同年7月9日苏丹总统宣布正式承认南苏丹共和国,南苏丹正式成为非洲的第54个国家。
地理南苏丹东接埃塞俄比亚,南接肯尼亚、乌干达、刚果民主共和国,西接中非共和国。
北纬10度的纬线以南大致为南苏丹(苏丹首都喀土穆位于北纬15度,南苏丹首都朱巴位于北纬10度)。南苏丹地区全年雨量由600~2000公厘不等,每年的5到10月为雨季,由于白尼罗河流经本区时,坡度特小,只有一万三千分之一,故来自乌干达及埃塞俄比亚两方面的洪水,行抵本区。流速转缓,大为泛滥,形成一大片沼泽,称为苏德沼泽(Sudd),当地的尼罗族黑人 (Nilotic people),均在雨季前即行迁居于高地,必待洪水退去,他们才再由高地迁往河岸或有水的洼地区。尼罗黑人半农半牧,农业以高粱、小米、玉米及菜蔬为主,牧业以牛最为重要,因本区树林尚少,并有半年干旱,均不利于贼贼蝇在此发育。故苏丹南部为重要的牛产地,此外,鱼产亦多。
白尼罗河流经的台地地区,形成了苏德沼泽,是非洲主要湿地之一,雨季时,该沼泽面积可达51,800平方公里以上,附近部落会以芦苇编成浮岛,在浮岛上暂居捕鱼,形成一种浮动式捕鱼营地。此外,每年白尼罗河的泛滥,对沿岸部落放养牛群的牧草地恢复也相当重要。
境内有南方国家公园、巴丁吉罗国家公园、波马国家公园。
行政区域主条目:南苏丹行政区划
南苏丹区划地图南苏丹分为10省:
加扎勒河地区
北加扎勒河省
西加扎勒河省
湖泊省
瓦拉布省
赤道地区
西赤道省
中赤道省
东赤道省
上尼罗地区
琼莱省
西上尼罗省
上尼罗省
10个省再可细分为86个县。
[编辑] 人口南苏丹以黑人为主,以信仰泛灵论占多数,少数信仰基督新教、天主教、科普特教和伊斯兰教等宗教,不同于主要信奉伊斯兰教、以阿拉伯人为主的苏丹北部。
[编辑] 语言受到英国统治的影响,英语广泛使用,也通行阿拉伯语和各族母语。
[编辑] 经济
苏丹与南苏丹共和国石油分布地图南苏丹的石油产量占分裂前原苏丹石油出口总量的85%,石油是南苏丹的重要经济来源。
[编辑] 政府在建国最初,联合国将设立7,000人维和特派团,巩固南苏丹立国后的和平与安全。
[编辑] 外交
目前承认南苏丹为独立的国家
南苏丹
承认南苏丹的国家
准备承认南苏丹的国家
不承认南苏丹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和南苏丹共和国建交。中央政府宣布承认南苏丹共和国,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3]
中华民国(台湾)宣布承认南苏丹。[4]
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表声明,承认南苏丹为独立国家。
埃及外长宣布承认南苏丹。
英国及法国亦宣布承认南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