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和七楼有点相似但不完全一样,找老婆就不要谈的时间术长,你会发现恋爱谈的时间太长的话十对有九对会出现分手情形,这是为什么呢,国为两个人生活在不同的环境,在一起就在磨合,就像汽车一样,有一张结婚证就像给你画了一个圈子,你们就会克服,而达到各谐,没有结婚当两个齿轮当中有一个齿轮有一点毛边时,肯定有一个会跑偏。所以呢如果你的前女友你认为符合你找老婆的大原则要求,只是一些小事让你们分手,没有原则问题,那你还是把她追回来,结婚就好了。如果不想再追她,你再发现有别的女孩子符合你的要求,那就别再走前车之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