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6-14 16:54   全显示 1楼

我跟你解释过了,恶意违规不得撤销,此外路过人间版主是按版规处理,何来随意执法?

原始短消息 (回复)
来自: rammanson
发送到: rammanson
时间: 2011-6-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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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短消息: rammanson向你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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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短消息: rammanson向你的帖子

问题是你这个帖子里,只是不让骂人的发广告的人来申请,见第二条,普通违规,如果骂人发广告等等恶意行为请不要跟帖了
等等恶意行为请不要跟帖了——注意等等,伪原创是属于恶意违规之列。
引用:
原帖由 路过人间 于 2011-6-12 18:51 发表

对啊,我觉得如何真的是点错标签的话,应该还有转评,而且我还PM过他,让他提供证明,他都没理,也没改,最后扣了威望才来认错,我个人认为理由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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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6-14 17:21   全显示 2楼

现把证据补上,那篇文章在网上泛滥到连百度文库都收了

http://67.220.93.4/forum/viewthr ... 9710&highlight=

http://wenku.baidu.com/view/7cf6dcd384254b35eefd34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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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6-14 18:06   全显示 3楼

补上版规,人间只扣你3威望

引用:
三、茶坊 不接受非首发原创

原创只接受首发 即:该文是首次在媒介发表。并且发表的地方是在SIS。

凡非首发文先扣-10金币后锁帖,如不能证明自己系首发作者 则以伪原创论处再扣-5威望

证明方法:

第1步:在SIS发表的这篇文章末尾 提供此文在互联网上最早的发表所在(即:链接地址)
第2步:编辑首发文章,在该文结尾处留下“转发茶坊” 字样,才能证实确实系同一个人

3天后如未证明或发现提供的地址不是网上发表时间最早的地址将扣-5威望,不做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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