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笑清风 发表于 2010-11-20 16:36   全显示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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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色人(2010-11-20 20:53): 未到24小时以后的帖子不要举报。除了举报复制网络评论和复制本区评论的可以不受24小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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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舉報人發貼時間:2010-11-2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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