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船务公司的货船被俄罗斯军舰击沉了。
见到好多评论,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句:"凡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请领导人们牢记这句话,一味的示弱只会换来别人对你尊严的践踏"。这句真的是好有说服力,我也险些就认可了。
然而,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去,细想一下,俄罗斯开炮并不意外,因为它也信奉"凡犯俄罗斯之威者,虽远必诛!"为什么说俄罗斯信奉这条?因为如果没记错的话,俄罗斯曾经发布过境外追杀令的(指反恐法修正案同意总统动用特工人员和特种部队到境外实施反恐行动)。即使在境外人家也会动手,何况......?
细读了该船务公司的声明,虽然少不了推卸责任、指责对方的句子,但一个事实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被击沉的货船并没有办理离境手续而是擅自离境。贸易上的纠纷应该到法院解决,而不是自行其事一走了之。擅自离港,违法越境,试问一下,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领海,是不是也该管管?
另请爱国人士注意,此货船上虽然有10名中国籍船员,但悬挂的并非我国国旗,因此也谈不上"犯我大汉天威",我们完全没必要为此放弃这个"友邦"。归根结底,人家没有犯我天威,而是那货船犯了人家的威。
该为此事负责任的有两方,一方是船长,在被军舰追击的情况下仍然拒绝服从命令,导致最后悲剧的发生。虽然船长也要听命于人,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在此险恶境遇下,船长理应采取些权宜措施来趋利避害,而他终于没能做好;另一方是指挥船长离港的人(不知是船务公司还是货物所有公司),贸易上的纠纷应该积极合理地依法解决,不去解决问题而是将违反他国法律视作儿戏,最后将货船推上了绝路,此人才应该对货船被击沉事件负主要责任。
总体而言,在这样的事件上,俄罗斯开炮不意外,倒是船方在面对俄罗斯这样的国家时采取违法措施让人觉得意外。如果面对的是我国海军,或许跑就跑了吧,没人敢开炮,至今仍记着中美军机相撞事件的人们一定会有同感,但面对的是俄罗斯这样不讲理的国家,你不依它的法它就会攻击你,这你还敢跑真让人意外了!
在这个我国周边小海岛都会被别国立法据为已有的时候,真心希望我们的海军能够学习一下俄罗斯海军的作风,该撞就撞,该炮击就炮击,让那些未经我国允许就到钓鱼岛、南沙群岛、黄岩岛的违法者死的死伤的伤,用我们海军的强大、强硬来捍卫我们的海疆!只有他们都怕你的时候,你才能真正的收拾起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