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时间的早晚不是决定一件武器先进与否的充分条件。一件武器是否是好的武器,不是看它是否各个方面都是强悍无比而是看它是否能完成预设的作战任务,能完成,那他就是合格的好武器,不能,就不算。当然,对于一件武器而言,除作战性能外,他还具有多种特征,比如说研发成本,采购价格,研制进程等等。就美国人赋予“闪电”的使命而言,它就是在“猛禽”踹开对方的大门以后,用大量的精确制导弹药来攻击对方地面目标的炸弹卡车的角色,对了完成这样一个任务,而将他打造成为空战超“猛禽”,运力超“幽灵”,航程赛卫星的一款天顶星武器,没必要也不合算。不是说美国人没这个条件,实在是它根本不需要具备这样种种条件。战争不是一两件武器的骑士式的决斗,而是几十上百种装备在不同时间空间密切协同而展开的对抗行为。我们认为“闪电”空战能力不强,是相对于“猛禽”这样专业化的装备而言,的确空战性能不够突出,但是由于研发时间较晚,可以更好地借鉴比较成熟的雷达隐身,蚌式进气道减重等技术,但这并不能构成它空战性能强悍的理由。仅仅是出现时间晚,可以搭便车而已,但也仅仅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