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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南大学生扶起倒地老太被判赔7.9万元,好人还能做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杀手之王    时间: 2010-1-8 15:54     标题: 河南大学生扶起倒地老太被判赔7.9万元,好人还能做吗?

人民网1月8日报道  6日下午,一位19岁的小伙来到晚报。

他的名字叫李凯强。一坐下他就迫不及待地问起记者:路上有老人摔倒你敢扶吗?记者回答“肯定会”。

他摇摇头,又问:“现在谁能证明我的清白?我当时是在救人啊。”

接着,他讲起了2008年8月21日,还是大学生的他,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扶起一位老人和前几天收到法院判他赔7.9万元的故事。

他想找到当天的目击证人。

他重复最多的一句话:“我是清白的。”

他是救人者还是伤人者?她是碰瓷者还是受害者?老太和年轻小伙的故事吸引本报关注,事实的真相也许读者能帮我们揭开。

一份判决

小伙赔偿

“被撞”老太

7.9万元

2009年12月28日,二七区法院给李凯强下达了一份判决书。

判决书内容是这样的:

2008年8月21日15时14分,原告宋某驾驶自行车自郑州市金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河医立交桥转盘处被被告李凯强驾驶的电动车挂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后,由于没有医疗费用遂回家治疗至今。法院认为,李凯强驾驶电动车与宋某驾驶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认定,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还是宋某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根据公平原则,法院认为,原告宋某的损失合理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较妥。因此判决李凯强15日内支付宋某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版本一 “我是看她摔倒了,过去扶她起来”

“我是看她摔倒了,过去扶她起来的……”昨天下午,李凯强说起前年夏天的这起事件,仍重复着这句话。

李凯强是家中独子。那天,他骑电动车经过郑大一附院侧门时,车子没电了,他准备去亲戚家充电,所以骑得很慢。

就在他由西向东往棉纺路上骑的时候,在立交桥西北角,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他感觉后面有东西蹭上他的车了。

他扭头一看,一辆自行车撞上他电动车的后轮,一位老太太坐在地上,嘴里“哎哟”着。

“我毫不犹豫地过去扶她,可就要快扶她起来时,老太太一把抓住了我说‘你撞伤我的腰了’。”李凯强当时就反驳她说:“我咋撞着你腰了?”

李凯强和老太太争执了两三分钟后,已经有几个路人围上来,其中有两位带着小孩的中年妇女让他赶紧走,并告诉他:“我们都看到了,你没撞她,你别管这事。”

没过多久,这起碰撞引起了在附近执勤的巡警的注意。巡警问老太太,老太太反复念叨:“他骑车闯了红绿灯,撞伤了我的腰。”

李凯强说,他还清楚地记得巡警当时多次强调:“我再跟你说一遍,这儿就没有红绿灯。”

老太太随后打电话叫来儿子,李凯强也只好给父亲打电话。

此时,现场已经有不少围观的人,有人说:“这小伙子根本没撞到她,她这是碰瓷,要讹人啊!”

李凯强的父亲来了,老太太的儿子索要医药费,双方僵持不下,李凯强的父亲陪同老太太去了郑大一附院。

后来事情不了了之。李凯强和父亲以为风波已经过去了。

老太太身份证显示:宋某。

事发时接受媒体采访,老太太说,她是去建设路办事,骑自行车到河医立交桥时,李凯强骑电动车撞着她腰了。“我不会讹人。”老太太反复强调。


昨天下午,宋老太太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那段时间,她是为看护在省肿瘤医院住院的母亲来到郑州的。当天,她老家的亲戚来郑州看她妈妈,她去火车站买了车票后,去给亲戚送火车票。她沿金水路顺着T4路公交车的线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到棉纺路东南角路线牌及花池边,高杆灯东4.8米处与临近建设东路交叉路段中,行至河医转盘立交桥西柱子西侧,突然有一个小伙子骑着电动车过来了,事后知道他叫李凯强,车后座上还带着一个女的,沿建设路由东向西违反禁行规定超速急行,“他虽然让过T4路公交车,但他的车把狠狠地撞到了我的腰部,将我连人带车撞倒在地。”老太太说,她摔倒了后,上身就压靠在车前轮上,将电动车车轮挤得紧靠柱子西北侧,当时电动车没法走了,“李凯强和同行的女的从车上下来后,女的将压在我腿上的自行车搬起,向西北推了有3米多远。”老太太讲,李凯强随后连拖带扯将她移向偏西北有2米多,又迅速驾驶电动车逃跑有10多米远,后被3个过路的给拦住了,李凯强才没有“逃走”。
被告李凯强:和出事前相比,话语少多了,没事就待在房间里

原告宋老太:车祸后在家躺了3个多月不能动,现在全身都疼得不行

被告:李凯强

公务员考试前夕接到法院传票

2009年11月,李凯强即将迎来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日子,他以为完成梦想的时候到了。

而法院的一纸传票无异于一颗重磅炸弹,使原本一心应对考试的他心绪烦乱。父亲安慰他说:“官司是我们大人的事,你只要专心考试就好。”最终李凯强通过了笔试、面试,即将政审。政审通过后他将成为一名特警。

然而,李凯强的官司却不如他的考试那样顺利,看到判赔的7.9万元这笔巨款,他和家人陷入了无尽的烦恼中。

李凯强父母每月工资只有1200余元,除非卖房子,否则他们根本赔不起这笔钱。

为了节省家里的开销,他在上学期间每月只有200元的生活费,一年四季穿的都是警服,有空他就回家帮妈妈做家务,帮奶奶打扫打扫卫生。

“这件事发生后,孩子像变了个人似的……”李凯强的父亲说,原来孩子很外向,他叔叔、姑姑一来,孩子和他们总有说不完的话。

但现在,李凯强话语少多了,没事成天待在房间里,因为骑电动车惹的“祸”,他现在出门也不骑车了,都坐公交。

怕“惹祸”,坐公交也不敢让座了

李凯强的父亲说,前段时间,他下班回家,听孩子妈妈在念叨,说孩子跟她说,下午他坐公交,一位老先生站在他旁边,他想了半天也没给老人让座,回家后心里不舒坦很久。

“为什么不让座?”

妈妈说:“孩子告诉她,‘万一我一让,他再说我怎么着他,又是扯不清的事。’”

父亲说,儿子现在做事谨慎多了,他也教育儿子:好事该做还要做,但一定要看场合,如果很多人在场,可以做;如果就两个人在现场,那这个事就不要做了。

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事怎么办?

李凯强回答说:“我会走开,不再理睬。”

李凯强说,经过这件事后,他对人的看法彻底变了。在学校里,老师天天教他人民警察为人民,可当他真的做了一件助人为乐的事情却遭到起诉。

想上诉,只有找到目击证人

李凯强的父亲说,当时现场有好几位证人都为他儿子作了证。

事发时,一13岁的男孩董斌说,当时,他和妈妈就在那立交桥附近等人,那位老奶奶绕着大柱子走,大哥哥(李凯强)准备右转,老奶奶的车撞上大哥哥的车屁股。

董斌的妈妈说,当时,她看到坐在地上的老太太喊电动车上的李凯强“你过来扶我”,李凯强犹豫了一下还是下车了。董斌的妈妈称,当时就觉得这个老人可能要讹李凯强,因为这个老人和一般人被撞的感觉不一样,她不查看伤势,也不急着去医院,非让李凯强背她。

另一位路人也说,这位老太太一会儿喊腿疼、一会儿喊腰疼。一个路人为了试探她,拿出100元钱给她,老太太伸手就去接,那路人说:“扔了也不给这种讹人的人。”

李凯强的父亲说,这些好心证人说的话,到现在还在他脑海里回旋,当时还有媒体报道。因为当初以为没事了,他也没有向这些好心人索要电话,有的好心人当时留的电话现在无法打通。但是,现在收到法院判决书,“近8万元对我和孩子妈妈来说,要10年才能挣到”。

李凯强父亲说,他支持儿子一定要上诉,希望好心人能和他联系,帮忙当回证人,他们全家会感激一辈子。

“车祸发生后,我在家躺了3个多月,不能动,现在全身都疼得不行。”电话中,老人说,她只能和记者通一会儿话,时间长了受不了。她说,事发后,李凯强及其家人没有给她掏一分钱,“我当时就给他们说得很清楚,送我去医院看个病,拍个片子,花不了多少钱。”可是,因为李凯强家人的绝情,她家庭又贫寒,没钱看病,现在成了瘫痪的人了,每天睡觉要人搀扶躺到床上,起来也要人扶,“原来我每月打工还能挣俩钱,现在这样,孩子抱怨,还要老头子伺候。”

老人说,去年12月28日判决书拿到手后,她想尽早从李凯强家人那儿得到些钱,赶紧看病,可现在还没个准信。“他要上诉好啊!”老人说,她支持,“我相信法律的公正。”

“说我碰瓷的,都是李凯强的亲戚”

“碰瓷?那天在现场说我碰瓷的,都是李凯强的亲戚。”老人说,事发后,李凯强家人来了,还叫来亲属10余人,当众辱骂她,有一人还拿出100元面额的人民币在她面前晃了晃说:宁可把钱扔掉也不给她,“这些人散布谣言,诋毁我的人格和名誉。”后来,她一度很压抑,精神都有些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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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那个徐老太已经是一个教训了,这又是一个!为什么社会会如此冷漠!见义勇为的事情干不得,以后看样子助人为乐也没法进行了!人们都怎么了?
作者: 清烟封喉    时间: 2010-1-8 16:01

不能因为好事变了坏事就不做好事了吧?
从这件事我们应该学会的是怎样分析一件事情,而不是盲目地乐于助人。
但不盲目并不表示就不要帮助别人了。
作者: wellgood    时间: 2010-1-8 16:30

看到这个报道,当时是真有些气愤。我遇到这事也不会上前的。
现在越是讲信用体系建设,越是说明当今社会缺少的正是信。
作者: yyyyuan    时间: 2010-1-8 16:50

这个,呃,不是道内情的还是不要乱评论了,只能说如今这个社会史什么样的人都有,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作者: bughhh    时间: 2010-1-8 17:30

能不能调用当时的交通监控录像来看看。这事让我想起了当年北京“碰瓷儿”的那帮人。
作者: yanpeng3126    时间: 2010-1-8 17:38

这种的发生的确挺膈应人的 希望自己不会遇到
作者: laozhang777    时间: 2010-1-8 18:40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事恐怕只有两位当事人自己知道;现在我们所评论的都很有可能是错误的。
到底是助人为乐还是逃避责任,老太太到底是真的被撞还是碰瓷,这些也只有当事人心里清楚了。
作者: kopyang    时间: 2010-1-8 19:21

不管真相如何 我们学雷锋的劲头都应该收收了
作者: 七心海棠    时间: 2010-1-9 00:24

啥也别说了以后别做好事了,别给老头让座了也别搀老太太过马路了,太危险了,要是心里不平衡还是帮助一些动物吧,最起码不会让你这么恶心
作者: a11011011010    时间: 2010-1-9 00:50

这下我可不敢随便做好人了,万一喷上 就倒霉了。
作者: fan7718    时间: 2010-1-9 00:54

现在怎么都在这样啊,不管是不是碰瓷,都挺让人寒心的
作者: fuck22fuck    时间: 2010-1-9 01:25

很多时候,我都会默然的走过去,我承认我不敢,因为这种事情太多了,让我的心里留下了阴影,祖国的经济靠着一些手段搞上去了,所谓的GDP的确提高了,但是精神文明建设并没有跟着上去,我们也许会比较,拿美国比较,每每如此,我都会在心里面安慰自己,美国建国已经几百年了,祖国建国才60年而已,期间还逢上十年动乱,等到300年之后,我国人民的精神素养一样会很高的,自己的子孙一定会享受到高质量的生活。
ps:2012之后还会有世界吗?嘿嘿
作者: liliyangtwo2    时间: 2010-1-9 02:25

说真的我哪知道那个大学生是真的撞了人还是扶人家起来,就这样说能不能做好人牵强了点吧,再说我有信心做好事还不被人敲诈,好使还是要做,即使真的亏,也做~
作者: luoshuwei    时间: 2010-1-9 03:32

法院这样也太不公平了,这不仅仅是对那位学生的不公平,以后谁还敢做好事了?
作者: slam_down    时间: 2010-1-9 03:59

这个社会让好人寒心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无奈
作者: newelf2mb    时间: 2010-1-9 04:40

之前在网络上看过这个新闻。说实话,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现在做啥都得小心点。一面是做好事反而被勒索(甚至还赔钱),一面是大肆报道某某老人/妇女/病人倒在路人众人冷漠围观。请问各位看到这样强烈的对比的新闻又有什么想法?

只能说,做好人是必要的,只是需要慎重点做事,在做好事之余留个心眼,搞点现场证据。比如现在街上不是到处都有治安视频头吗,找个能录得到的角度做就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作者: zxcvb10000    时间: 2010-1-9 04:49

现在的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做好事别人说你显摆
不做的话别人又说你没有道德
做人难啊
作者: hupingpng    时间: 2010-1-9 08:14

在这样一个人心不古的时代,我最欣赏亚洲无码区一位版主的名字-“善良是罪”。
作者: yixieganjue    时间: 2010-1-9 08:52

一个缺乏诚信的社会,会导致大家没有人去见义勇为。
作者: Nederland001    时间: 2010-1-9 08:54

看到这样的新闻,心痛。
真是世态炎凉啊。人类已经不知不觉的向【冷血动物】进化了。
作者: xu3886    时间: 2010-1-9 09:20

到底是不是那小子撞得 还是助人为乐 现在也说不清楚了 所以说啊 现在不做好事 不干坏事 就是一个纯粹的好人啊
作者: yifankuoridubu    时间: 2010-1-9 10:20

看到有老人摔到了千万不要去帮忙!如果实在良心上过意不去,可以找一个没有摄像头的地方使用IC卡电话打110或120,千万不要用自己的手机,也千万不要在有摄像头的地方打IC卡电话,也不要用有人看守的公用电话,这些都会找到你的!好心帮助别人惹上官司划不来!
作者: zhyqrqm    时间: 2010-1-9 10:31

这年头,就是做好人也要留点心眼。省得搞得像上面那位似得。欲哭无泪。
作者: faxhi999    时间: 2010-1-9 11:02

昨看了详细的报道,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觉的这件事能让我们思考很久,我不知道是不是能用道德和诚信去判断,首先我们小时候被教育的是助人为乐,那么现如今发生这样的事,我们是否应该反思?如果的确是发生了碰瓷,我们对于相关的人员应该怎么处理?如果真的是被撞了,那么诚信呢?我们更多的是应该去反思,从事件中去反思,还要加强法律的健全,只有在法律健全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正常的生活和做人。
作者: circle2000    时间: 2010-1-9 11:05

真不知道以后家长应该怎么教育孩子,感觉就是道德沦丧啊
作者: houxb    时间: 2010-1-9 11:38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你多事,好事变坏事,你能说你无事,凡事都要小心丛事!
作者: avwq123123    时间: 2010-1-9 11:42

围观就 够了 不需要去帮忙  不做第一个好人
作者: fox2800    时间: 2010-1-9 14:21

怎么又出这种事了
好人难当啊 不是我们不当好人 是不敢当好人
作者: sosex007    时间: 2010-1-9 15:08

让我又想到了南京的彭宇案
中国成立60年来经济迅猛发展
但是国人的文明素质就让人失望了
作者: xiaochen1988js    时间: 2010-1-9 15:47

还有南京彭宇案,一般人还好,老头老太最好别管……
作者: 隐姓埋名    时间: 2010-1-9 18:19

哎,这就是人的冷漠,现在好人越来越少了,都不敢扶了,扶了就是几万块,雷锋的时代与现在的时代是完全不一样的
作者: y001c    时间: 2010-1-9 18:32

自行车和现在的所谓的机动车出现交通事故应该是50%的,我支持判决!
作者: 淫宅猛男    时间: 2010-1-9 20:04

同类的事情电视里也曝光过好多。“一个人的车被偷了,被偷后他就报案了,但在一年后他被偷的车撞死了人,法院居然判定要车主负责,就因为车主没有买交强险。”  遇到这样的事  就感觉和楼主说的同样的感觉
作者: guokuo19920624    时间: 2010-1-9 20:11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畸形变态 已经无可救药了
作者: ljoivae    时间: 2010-1-9 20:16

现在的这个社会真的让人有心也不敢做好事啊,有人拾金不昧反而让人冤枉私藏,真的是好人难做啊。
作者: bunjee    时间: 2010-1-10 08:41

现在的雷锋是被气死的,做好事没有保障,以后谁还会做呀。
作者: liaozhigao    时间: 2010-1-10 08:50

现在的社会啊,悲哀,我们中国人的悲哀,让2012早点到来吧。
作者: akak021    时间: 2010-1-10 09:51

真的现在老人家不敢付,一不小心就是撞人的人,还是打120安全吧
作者: coollongye    时间: 2010-1-10 10:11

好人没法做了。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哎。
作者: ii96    时间: 2010-1-10 10:15

看见老太倒地的话,思想有多远,你就跑多远。
作者: waiye1    时间: 2010-1-10 10:17

看了这文章,还真是不能做好人了,我看以后在公车上连座位都不敢让了啊
作者: pldream    时间: 2010-1-10 11:08

不要怪世人冷淡,看看这些老人,现在真的还有人敢做好事吗?做好事不一定求回报,但至少要有个心安理得,社会的杯具啊。
作者: hongfe0808    时间: 2010-1-10 11:26

这种事看到网上报到很多了以后遇到这种事大家该怎么办呢?
作者: carcy    时间: 2010-1-10 11:31     标题: 回复 2楼 的帖子

信用要用体系来维持,说明现在的信用越来越差的。
作者: shenzhi100    时间: 2010-1-10 12:31

很明显是法制不健全造成了。全国人大要赶紧立法啊,这样的风气真的很不好很不好。
作者: dxw1024    时间: 2010-1-10 12:39

前不久南京刚发生这样的事,现在又在郑州出现了, 好人难当啊,看来以后做好事要考虑哈了
作者: mjlov    时间: 2010-1-10 12:39

这个是撞上了。但不能判断是谁撞谁,如果交警部门鉴定不出来的话,民事诉讼应该由老太方举证。找不出证据就不能判被告承担责任。
作者: ccrr33    时间: 2010-1-10 12:44

看到这个就想到上海那钓鱼事件,都是好心帮人结果都倾家荡产,这种人实在是太可恨了,长此下去人情何在啊
作者: luohuasheng    时间: 2010-1-10 12:47

要我做好事赔了钱我会让他们后悔一辈子的,让他们犯贱
作者: lvin    时间: 2010-1-10 12:54

中国还是有很多人素质太低,我是不敢扶的,搞不好就惹祸上身
作者: 木木南南    时间: 2010-1-10 13:18

现在我是不会在做好人的,做好人一定要有个10亿吧,扶一下100万啊, 我是没钱啊!!
作者: wong1914    时间: 2010-1-10 13:33

这种事情毕竟只是少数的,没必要以点盖面,
作者: sheep8    时间: 2010-1-10 13:55

靠,这种事。。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政府这时候就“不知情”了。。应该调查帮助嘛
作者: wubo84617102    时间: 2010-1-10 13:57

这件事影响也较大,但我认为别人好心好意帮助你,怎么还会把帮助的人告诉法院呢,为何法院就不能变通么,这样判决的话,请问以后还有谁会主动去帮助人,还不是事不关已,到时又会说这个社会的冷淡
作者: tonghaiyang    时间: 2010-1-10 14:38

坏事尽量不要做 好事是绝对不能做的 社会就是这样教育我们的
作者: dalianmao    时间: 2010-1-10 15:16

说句良心话大伙别骂我,我如果看到了,如果那个人不是我的实在亲戚,我都不会上前
作者: 快乐的德路比    时间: 2010-1-10 15:46

我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要去帮助别人,如果帮助了人还要受到这样的待遇,相信任何人都不会同意的,发自内心的想一下,我们老了谁还会扶我们呢。
作者: astrayay    时间: 2010-1-10 19:33

看到这个,心里一冷,做好事就这个下场?那以后谁来做好事?
作者: chenmeiyou    时间: 2010-1-10 19:36

现在的中国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好人难做,坏人反而会长命百岁,连退伍兵都可以去混黑涩会,中国还有什么事是能做的
作者: misslxxaaa    时间: 2010-1-10 19:40

哎,这样的事情太多了,难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越来越僵吗?
作者: 小鱼1945    时间: 2010-1-10 20:01

在怎么都在这样啊,不管是不是碰瓷,都挺让人寒心的!我退休了,也找一个年轻人,碰一下!哈哈哈
作者: 我爱大咪咪    时间: 2010-1-10 20:36

我个人认为,法律要是再健全点就好了,要是讹人的一经发现就按诈骗罪判刑,而且重判就好了,那样就能换好心人一个公道了!
作者: JD123456    时间: 2010-1-10 20:44

其实不管哪个对哪个错,我是再只有两个人的时候遇到这事绝对跑的比兔子还快。
作者: tc0512    时间: 2010-1-10 21:21

这样的事到处都是,到现在还没有合理解决的办法,终有一天这个社会会变得一片冷漠
作者: pingfankafei    时间: 2010-1-10 21:29

哎,现在真是世风日下啊,又有第二个彭宇了,想着就心寒啊
作者: 紫云不倒    时间: 2010-1-11 01:04

这个怎么说呢~~~~嚎~~~~现在的社会不缺乏雷锋精神,可是,我们缺少的是用于做雷锋,好心没好报?落井下石?大家都看过雷锋吧,乔鞍山,大家还记得么?一样的例子,总有一天,真像大白于天下,借用柯南的一句话!“真像只有一个~!!!”
作者: tk189848    时间: 2010-1-11 01:24

这社会上,好人比20岁的处女还要稀少了!
作者: chdzyx2828    时间: 2010-1-11 10:50

现在的情况是:做好事有时候比做坏事的风险更大,而不做事(即不作为)的风险最小,甚至没有风险。故而,诸如“独善其身”、“明哲保身”、“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等中华传统文化,又开始发扬光大了。
作者: dadiao555    时间: 2010-1-11 10:58

说实话 我现在见了那种颤颤巍巍的老人我就躲着走  怕了  我就亲身体验过。好人难当,世道坏了
作者: fei87322    时间: 2010-1-11 11:04

现在社会就是这样,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类似的事情也许还会发生在我们身边,只好自求多福了。
作者: 27722363    时间: 2010-1-11 11:11

助人还是要的,毕竟大家都还生活在同一天空下,但是一定要聪明点,以保护自己为重
不过扶起老人这种事我还是不敢做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从来都没人站出来做旁证的
作者: 马云    时间: 2010-1-11 11:15

哎社会怎么变成这样了啊,看来以后还是少干这种好事了,鬼知道下一个中招的会不会是我啊
作者: yeye2009    时间: 2010-1-11 11:33

我看了这样的事,我也有感慨,我在今年11月7号晚,一个骑摩托车后带人,我也骑摩托车,他后面还拖着板车,颠了一下,后面的人从车后摔倒我这边来,我没有来的极刹车,我就被撞倒了,我是轻伤,他就倒地头部流血不行人事,他的骑车没有事,,在一直喊没有醒,我看情况紧急,帮他报警叫车送他到医院,他们没有钱我也帮他们交了300元,我是做好事,不但没有表扬还被讹了1000元,我真的很冤呀,现在的社会真的不敢做好事?
作者: 风的哀伤    时间: 2010-1-11 12:37

人是最会忘恩负义的生物,要帮还是帮动物,他们最纯真
作者: linbeilin    时间: 2010-1-11 14:15

以前我老妈经常跟我讲发生类似的事不能去帮忙
我还一直不以为然
没想到真的有这种事啊!好人难做啊
作者: skykilltime    时间: 2010-1-11 14:19

现在这个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看你怎么处理了,碰到好人万事大吉,某些人!那可就倒霉了!
作者: XIAOF1231    时间: 2010-1-11 14:35

苦不苦 想想红军两万五
扶不扶 想想彭宇四万五
早就说过要想好再扶了
作者: yuesen2002    时间: 2010-1-11 15:05

现在做好人都得先找几个人作见证。弄不好就惹祸上身了。慎重慎重
作者: fhy1839stc    时间: 2010-1-11 15:25

不能这么说,这事说不清,一个人做坏事以后会说假话,说多了自己都觉得是这么回事。。
作者: ztoo    时间: 2010-1-11 15:44

现如今社会什么人都有,做好事也要先掂量掂量,不然好事也会惹祸上身的!
作者: kuer123321    时间: 2010-1-11 15:50

现在这社会风气不能够做雷锋啊,真是好人没好报。
作者: liang83    时间: 2010-1-11 15:59

社会是复杂的, 每个人处事还是小心为好。
作者: hxt4112562    时间: 2010-1-11 16:06

刚刚看到一个新闻,一老人倒地上了,周围人有报警的,有给他盖被子的,就是没人敢碰到他扶他起来的,看来是都被弄怕了啊……
作者: 卡西莫多。    时间: 2010-1-11 16:09

生活在天朝 如果没有显赫的背景 千万不能做那种扶老人起来 捡钱归还 救死扶伤的好事
作者: a124502    时间: 2010-1-11 16:42

杭州老头昏倒南宋御街,众人热心但无人敢扶,公交司机更长街当跪不起,只求清白……………………无语问长天啊
作者: wz201    时间: 2010-1-11 16:45

哎,郑州那里可是挺乱的,碰瓷的,啥都有啊,还是小心点吧,现在人心都被钱给惯坏了!
作者: love618wei    时间: 2010-1-11 16:58

雷锋要是活着的话!不知道要当多少次被告了!
作者: jb5th    时间: 2010-1-11 17:01

现实真他妈令人无奈。为老不尊啊为老不尊。
作者: ji7276qi    时间: 2010-1-11 17:06

这种事现在好多啊,看来以后好人不能做了!
作者: 6888_1    时间: 2010-1-12 09:59

法官不知是怎么判的案,他是想全中国的老百姓都不敢做好事了才好吗?
作者: beun_5    时间: 2010-1-12 10:27

这个只能说明这小伙没有经验,好心办了坏事!现在这个社会好事难做,你想做就必须先把自己从事主责任中撇清。不是早几年有个一个故事片讲的是雷锋战友的事就可以说明。
作者: shw543    时间: 2010-1-12 10:30

天下这么大,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呀,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作者: 萝卜炒蛋    时间: 2010-1-12 10:53

这是社会的悲剧啊,人性的没落啊,到时候谁还敢去做好人好事,
作者: jh031225010167    时间: 2010-1-12 10:54

在中国这种缺乏社会准则的国家,见义勇为不做最好
作者: friendwang    时间: 2010-1-12 12:11

悲哀啊这社会咋这样了,这就是进步吗这就是社会的文明吗
作者: typhoon99    时间: 2010-1-12 12:41

法院现在水平越来越低!
不论实事都是各打五十大板乱判!
作者: 130car    时间: 2010-1-12 12:58

不能证明清白,可也不能证明有罪啊,这他妈的是怎么判的?
作者: quik110    时间: 2010-1-12 14:31

这大概就是中国的现状吧,这样的报道太多了,值得我们深思啊。
作者: jnhhxs007    时间: 2010-1-12 14:58

一个社会缺少诚信以后,就让变得让人什么都不可相信。包括去帮助别人要考虑是否会被冤枉,可怜乞丐是否会被骗等等。
几年前教育部也看到了我国诚信教育的缺失,提倡中小学要大力开展“诚信教育”,但道德的缺失不是一时半载就能立竿见影,它需要文化的积淀、平时的积累,直至几代人观念的转变。
中国作为人类发展史上的四大文明古国,经历文化大革命和“不管黑猫白猫,只要能抓老鼠就是好猫“的理念下,几千年的道德伦理线被隔断。
德育工作迫在眉睫。
作者: 有ta的日子里    时间: 2010-1-12 15:17

天知地知   说出去都丢郑州的人  如果我是目击证人 我会吧事情毫无保留的说出来 希望当天的目击证人也能勇敢站出来   最后说一句   说假话的会受到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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